這種事是這樣

〉這個有點太絕對吧?如果我家裏有急事,臨時請一個月事假,還要通知移民局批準?他們批準也得花時間啊。

咋說呢?法律就是法律。一旦移民局較起真來,雇主頂多罰點錢,吃虧的還是H1 Holder本人。

如果休假時間短比如一個月,可以跟雇主協商,比如借將來的假期提前使用。我就跟老板提過。老板說想休長點假就休吧。能報多少就報多少。不夠的就不報,把工作做好就行了。

後來過了大半年,我跟老板說我的假差不多夠cover以前提前休的了。老板說他都忘了。不用報了。

如果臨時緊急而且時間不太短,可以讓公司繼續發你工資轉而申請幾個月後的一個時間段,到時你工作公司不發工資。

〉我的意思是多久之內不需要通知。:) 如果太麻煩,公司就未必願意這麽操作了。

是啊,這種東西沒有規定。還是看雇主,你以及移民局能否work 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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