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H1B﹐當然要用新的公司申請。如果已經遞交了I-485

來源: xiaobaitu 2006-09-15 16:46:13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02 bytes)
回答: 白兔,兩分錢 在幫我看看,我糊塗了。梅影2006-09-15 10:14:07
pay stub上麵的公司名字又沒有變﹐移民局正常情況下應該不會注意公司被兼併﹐這種情況下通常沒有必要畫蛇添足

所有跟帖: 

已經遞交485了當然另當別論 -也想移民美國- 給 也想移民美國 發送悄悄話 也想移民美國 的博客首頁 (453 bytes) () 09/15/2006 postreply 20: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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