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Thanks for all of your help. Here is the quote from USCIS

叫你親人或朋友去公證處辦理離婚公證書,不一定非要北京的. 國內的離婚公證不僅僅是翻譯公證, 他們還會把法院判的離婚事實(民事調節)以公證的形式表現出來.

你開始就錯了, 因為中國法院的東西隻在中國有效,即使經過翻譯, 在美國原則上也沒有用,特別是如果這文件是你申請綠卡的重要依據之一(也即婚姻關係證明在結婚綠卡中非常重要).所以你隻交法院調節書和翻譯件是說明不了問題的. 而要使之國際化, 就隻有經過公證機關公證,麻煩的還要經過外交部認證. 你現在時間緊, 先去做公證交上去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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