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總部在美國,朋友受雇於中國的分公司,目前被派駐在美國,持B1簽證,入境已經3月有餘,入境時簽了6個月。現在因為工作需要,需要在美國繼續逗留半年左右。做了一些調查,結果如下:
A.繼續用B1。春節回去再來,從新批6個月(簽證有效期明年中)。但這樣入關時會不會被拒?
B.繼續用B1,申請Extension。
上述兩個方案的一個共同問題是(假設A中不被拒絕入境)以後(回國一兩年以內)再簽美國簽證會不會有困難?
C.申請L1。好像必須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他隻有幾個月。是有這個限製嗎?
D.申請J1。但是不想被兩年的限製捆住,萬一以後想在美國工作呢?
E.申請H1b。好像是比較好的方案,但是工資是在中國拿的。美國不拿工資可以申請H1嗎?
朋友原有H1b,年中辭職回國了,H1b也因此失效了。如果申H1b可以用transfer嗎?
替朋友先謝了!
幫朋友問:長期臨時外派在美國應該適用什麽簽證?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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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extension works, but may have negative impact for l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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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2005 postreply
15: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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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he doesn't need to apply for a 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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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2005 postreply
16: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