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法規明確規範國家權力之運行麵前,還能以你所謂的“資格”來悖論法理幹涉嗎?那還叫做“依法治國”嗎?那不是悖論法規之倒行逆施嘛

來源: 東田楓葉 2021-06-06 15:37:1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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