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公開報道,,,至少沒把我“共”進去。
在香港我很少看電視看報,新聞主要來源是幾大新聞網站,主要也不是看香港,這類犯罪新聞更是基本不看,偶爾掃一眼標題而已。即便如此,我還有“總是”聽到看到這些新聞的感覺,太多了!有一次我坐在地鐵裏,左右兩邊的人都在看報(這樣的情況很少,多數情況是兩邊的人都在打機),我瞥了一眼,兩份不同的報紙,都在講犯罪,,,一邊是什麽好色老翁包養大陸女子,因糾紛被鄰居砍死,,,另一邊則是另外一則案例,,,居然都上的大麵積版麵,,,我自己原先也當過報紙記者編輯,這類新聞通常都放在報尾,完全不值得大做文章。
當然扔鏹水這事屬於公眾案件,媒體報道還是有必要的,隻是我個人以為最好有個度的限製。不過我講的也是完全憑感覺。
你說“共識”是
所有跟帖:
• 共識的英文是common sense,大多數人這樣認為 -tiantianqq- ♂ (368 bytes) () 01/10/2010 postreply 06:59:21
• common sense我一直以為是“常識” -周夢蝶- ♀ (268 bytes) () 01/10/2010 postreply 21:11:26
• 回複:common sense我一直以為是“常識” -tiantianqq- ♂ (690 bytes) () 01/11/2010 postreply 00:46:29
• 這裏有個奇怪的邏輯 -周夢蝶- ♀ (424 bytes) () 01/11/2010 postreply 18:18:58
• 比較是不可避免的,誰好誰壞可以見仁見智 -tiantianqq- ♂ (272 bytes) () 01/11/2010 postreply 20: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