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一種,還是優先選擇保持一種。打兩種,究竟能否利大於弊,可能還是待觀察統計後才知道的事。最多是理論上不衝突而已。

來源: 遛遛逛逛 2021-06-24 01:49:03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回答: 該不該要這個”雜種”?(8)步可妮2021-06-23 17: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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