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有兩個特質,一是愛,二是公義。上帝並不是無原則地愛我們。
同性戀是罪,在聖經有明白的話語: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欲。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欲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羅馬書1:26-27)
創世紀中所多瑪就是因為同性戀等罪惡太大,而被上帝毀滅:“所多瑪城裏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裏來的人在哪裏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Bring them out to us so that we can have sex with them)。”(創世紀19:5-6)
所以,上帝要求的愛鄰舍,一定不是讓自己的女兒和鄰舍搞同性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