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認同痛感1-10算臨床標準,那麽好,臨床醫生用同樣針同樣力度紮下,醫生說大多數認為這是5, 可惜病人A說,你這不對應是3, B說7,C說8,可他會說,你們都不對應是10,這是醫生錯,還是病人錯? 到底誰對誰錯?
那我們也可以將食物寒熱,也分為1-10“大寒,寒,小寒,微寒,平,微溫,小溫,中溫,熱,大熱”他們就真能認可啦?
A說芒果屬溫,B說平,C說微寒,按欲兄一貫說法,不行這太模糊太玄,沒固定標準,必須給個臨床標準和判據說法,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痛感這僅是一個例子,還有很多。藥物反應也是,同樣藥物和量給不同人吃,不同人的人體反應也不同,無論好壞。副作用也有輕重。
他們不是喜歡說統計末,那要不也給芒果個統計?(說實在的,芒果的偏性不是太明顯,可辣椒,烈酒之類的則不同。無論中藥西藥還是食物,偏性越大越猛的藥性也越大,用錯了傷害也越大)
假設1000人裏,說芒果是溫的30%,微溫的25% 說平的30%,說微寒的10% 寒的5% (備注:芒果因產地,成熟度不同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