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的話,那麽不管是經腹腔鏡還是現在的“機器人”切除,這裏的醫生都應該會在術中經腹腔鏡檢查雙側卵巢(特別是婦科癌症病人,這應該是常規)。這樣就可以認為2年前術中雙側卵巢沒有腹腔鏡下可見腫物。有的類型的卵巢癌發展很快,2年內產生廣泛轉移是完全有可能的。
還有,這次為什麽認為卵巢是原發灶,而不是宮頸癌?是僅僅依賴影像學檢查(US,CT,MRI等等),還是有轉移灶的病理診斷,或者是腫瘤標記(Tumor marker,比如上麵提到的CA125)檢查陽性?如是是後者,那手術前做過這類的檢查嗎?
再有,病人做過係列的術後超聲波隨訪,那術前做過沒有?超聲波發現腫物沒有?哪一次?對放射科醫生來講,醫療糾紛的常見原因之一就是是否漏掉一些癌症病人的早期診斷。病理科有時也有這方麵的問題。法庭是有權調出以前的影像或切片,由其它專家來重新診斷的。
是不是醫療事故,很多情況下隻有法庭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