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會有人出來說這事,我說的是11月最後進醫院那次的待遇。

既然你說到誤診之事,可以與你討論一下我的看法:)我仔細讀了一下她的博客,感覺是他們自己太不重視耽誤了治療。不說確診胃癌前的事(事實上是她自己不願意去看醫生等,家醫水平低是事實,但家醫就是家醫,你還能要求怎樣?),確診時癌很大但沒有任何擴散,醫生不建議手術應該是基於生活質量的考慮,癌太大可能需要切掉整隻胃,吃貨沒有了胃後半輩子可能會活得很痛苦。屬於個人選擇吧,在國內應該大部分人會選擇活命,但在美國不一樣。確診後到開始化療相隔50天,隻為營養液是不是有機就浪費了一周,感覺他們一直在希望通過禱告與冥想(?)等癌會magically變小到消失,這也算是個人選擇吧。

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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