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如果到了“愛”做某事,自然而然做過來還做下去的份上,就是養成習慣了(又所謂習氣)。到了那個份上,除非自醒,他人很難幫忙改變。
與習氣重的人打交道時,如果順著他們的思路和話題去思考和交流,可能會使自己很糾結,如果竭力辯解,往往落入對方所謂不理解TA的埋怨中。也許比較合適的方法,就是想辦法從樂觀,從積極的方向去說事。如果說事完全不行,至少可以以熱情以溫暖給對方一點安慰和鼓勵。因為固執於消極情緒的根源,往往是憂懼的慣性。
雖然以積極態度麵對消極的情緒,不一定真正有用,但至少可以讓對方知道有另外的人生態度存在。再者,很多對他人不滿卻不顧自我表現的習氣,常常都是那人處於一種縱容TA自以為是的關係環境裏,那人自覺不了,TA的身邊也沒有願意和其較真或表達不同視角和生活態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