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下文中的“矛盾”,換成“陰陽”;“革命”當做“醫學”;“內經”取代“馬列”那麽,文章作者可否稱得上醫學“大師”。能不能超越洞主呢?
事物矛盾的法則,即對立統一的法則,是自然和社會的根本法則,因而也是思維的根本法則。它是和形而上學的宇宙觀相反的。它對於人類的認識史是一個大革命。按照辯證唯物論的觀點看來,矛盾存在於一切客觀事物和主觀思維的過程中,矛盾貫串於一切過程的始終,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絕對性。矛盾著的事物及其每一個側麵各有其特點,這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對性。矛盾著的事物依一定的條件有同一性,因此能夠共居於一個統一體中,又能夠互相轉化到相反的方麵去,這又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對性。然而矛盾的鬥爭則是不斷的,不管在它們共居的時候,或者在它們互相轉化的時候,都有鬥爭的存在,尤其是在它們互相轉化的時候,鬥爭的表現更為顯著,這又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絕對性。當著我們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對性的時候,要注意矛盾和矛盾方麵的主要的和非主要的區別;當著我們研究矛盾的普遍性和鬥爭性的時候,要注意矛盾的各種不同的鬥爭形式的區別。否則就要犯錯誤。如果我們經過研究真正懂得了上述這些要點,我們就能夠擊破違反馬克思列寧主義基本原則的不利於我們的革命事業的那些教條主義的思想;也能夠使有經驗的同誌們整理自己的經驗,使之帶上原則性,而避免重複經驗主義的錯誤。這些,就是我們研究矛盾法則的一些簡單的結論。
搞自《矛盾論》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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