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對立製約,是指陰陽屬性相反,彼此之間相互鬥爭,相互製約,相互排斥。
陰陽學說認為,自然界中的事物和現象大多存在著相互對立的陰陽兩個方麵,它們互相矛盾,彼此牽製。
陰陽的對立製約,是事物陰陽雙方想成和統一的基本動力,也是事物運動的普遍規律。在正常情況下,陰陽雙方通過一定限度內的鬥爭、製約和排除來保持著動態的平衡。陰陽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過於亢盛,則會過度製約另一方而致其不足,陰陽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過於虛弱,則會無力抑製另一方而致其相對偏盛。
陰陽屬性當中的對立製約在中醫學上最為重要。
治病的方法也是利用陰陽的對立製約屬性,陽證用陰藥,陰證用陽藥,以期使人體恢複到陰陽相對平衡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