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消費者,其實被不負責仼的廠商、醫生蒙騙,屬於被動受害者。
本來就想喝杯牛奶,咋就中毒了呢,這種事防不勝,隻能靠社會監管。
被打了一針,咋就那麽大大大大量呢,跟那醫生有仇?不能啊,剛才還談笑風生來著。
咋“小心”呐?
另外,那篇綜述的題目是
A review of the growing risk of vitamin D toxicity from inappropriate practice
注意最後兩個詞,連在一起用時指出了誰之過,不是針對受害者。
有許多個體濫用維生素D中毒的報告,但LZ所引用這篇文章是對生產、監督、及醫療機構的指責,不適用於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