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要每天開車去醫院靜脈注射一個月。遺憾的是,這種情況並不鮮見,而且無法追責。不僅如此,還要支付治療感染期間急診和醫院、醫生、等等各種費用(自付部分),沒處講理。從此以後,雖指標仍不好,醫生(換了一位醫生)也一再建議,我堅決不做了,現已年過八旬,隨它去了。
為樓主祝福。活檢取樣,造成出血過多、感染的情況不少見。不幸親曆了一回,沒有癌症,但出血量多、高燒,急診、住院八、九天,出院後
所有跟帖:
• 應該認識一個專門打醫療事故的律師!明顯的事故,就得告他們! -lawattaction- ♀ (0 bytes) () 10/20/2019 postreply 09:16:01
• 希望把醫院的名字寫出來。這種醫院不能去! -thetruth111- ♂ (0 bytes) () 11/02/2019 postreply 09: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