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藥,在明代中晚期的《本草綱目》中都還沒有,有些連清代乾隆時期的《本草綱目拾遺》都沒有,更不用說《神農本草經》了。
這些藥,雖然中醫仍然用表裏、寒熱等傳統概念的治人哲學去解釋,但是大部分是出自某藥治某病的以治病哲學為基礎的偏方。《本草綱目》本身就有傳統和偏方兩個體係,作者試圖統一,但很難。
舉例:
1)板藍根。《本草綱目》中的板藍根是南板藍根,和現在的主流北板藍根完全是兩種植物。一直到清晚才出現。
2)治療結石的金錢草。
3)治療癌症的白花蛇舌草和半枝蓮。
4)治療關節炎的雷公藤。這個有爭議,有人認為就是李時珍提到的兩種莽草中的一種。
5)被一些人認為有強大滋補作用的冬蟲夏草。(動植物藥跨界?)
我不反對傳統中醫用原有體係來解釋這些比較新的草藥,但現代生物醫學也完全可以從不同角度把它們當作植物藥來研究它們,因為本來就是治病的偏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