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回去是迫不得已有事情要辦。我也有責任。

是要賣房子,三月下旬回去的。四月份就賣掉了一切順利。但是我媽又想要裝修剩下的這個房子,是我弟弟在住,裝修好一點,以後誰臨時回國也能有個好的落腳之處。我是支持的態度。但是我沒有想到兩個七十多歲老人,要在兩個月內裝修(還是大裝修,牆壁都有砸了的)好房子,再搬家回去,然後收拾行裝回新西蘭,會非常累。我媽就是到處逛家裝市場累病的。我覺得內疚。應該讓他們把房子賣了就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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