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均有兩麵。凡藥都有其針對性和特定適用範圍,濫用都會出事,日本小柴胡事件就是典型濫用例子。

藥物本身沒有錯,錯在用藥的人。

若因某些濫用而導致的事件來否定此藥的正麵效用,是偏頗的。 在美國也存在很多錯用/濫用傷害例子,比如抗生素,止痛藥。。還有很多比這毒性更大的藥物。我們也沒因此來禁止和否定它們吧。道理一樣,重要的加強宣導,防止錯用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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