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拜天清早在公園活動,完了號召大家清理地麵垃圾。我看到一個像lego piece 的塑料小長條像用指頭把它從泥裏扣出來。結果指頭被紮一下,東西也被帶出泥裏,才發現是那種用來測手指血糖的針。 手指有一點血出來,我也順勢擠了一點出來,然後洗了洗,用了點neospone. 過後又去walk in 看醫生,醫生開了驗血單 (HIV, 乙肝,丙肝)。禮拜一(大概事情發生26小時後)我驗了血。今天拿到報告說non reactive都正常。 醫生說過三四個月再查一下血follow up. 我的問題是如果有什麽感染,事發26 小時後血象會體現出來嗎?這個報告準確嗎? 我需要盡快再做個驗血嗎?醫生說HIV感染72小時內有種藥可以很大可能程度控製感染。明早八點半左右就72小時了,我有必要現在去急診要求再馬上驗次血嗎?
請大家特別是醫生朋友提建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