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護動物從說話做起

愛護動物從說話做起
這兩天無論報紙、電視、網絡和社交媒體都在談論一件事:動物權利組織 PETA 認為我們日常用語中有很多說法不好,應該換個說法。例如我們不能說 kill two birds with one stone “一石兩鳥”或“一箭雙雕”,隻能說 feed two birds with one scone 。看來“一石兩鳥”要改成“一食兩鳥”了。不能說 be the guinea pig,隻能說 be the test tube。不能說 beat a dead horse,隻能說 feed a fed horse。不能說 bring home the bacon,隻能說 bring home the bagels。不能說 take the bull by the horns,隻能說 take the flower by the thorns。總之不能說與殺戮動物的相關的話。愛護動物要從說話做起了。

漢語成語中也有一些類似的成語。例如:殺雞取卵、殺雞敬猴、殺馬毀車、烹狗藏弓、鹿死誰手等等。

2011年曾經有個案例:在德克薩斯州的福特沃斯市“2009年6月的一天,麥得林夫婦家喂養的一條名叫Avery的狗在一場暴風雨中從他們家後院跑了出去。這是一條8歲的拉布拉多混種狗。這條狗被市動物收留所發現並收留。轉天,麥得林夫婦來到市動物收留所,想把走失的Avery領回家。但是,市動物收留所告訴麥得林夫婦,該機構必須在掃描了這條狗皮膚下植入的微芯片並且核實了其身份後,才能允許他們把狗領回家。”
“幾天之後,麥得林夫婦帶著孩子去市動物收留所領Avery回家,但是卻被告知收留所意外地對它實施了安樂死。據悉,由於該地區狗實在太多,因此,大多數被市動物收留所揀到的狗都會被施以安樂死。但是,這個消息對麥得林一家來說卻是一個晴天霹靂,因為Avery和他們朝夕相處如同家庭成員。”為此麥得林夫婦開始打官司。
二審上訴法院判決狗主人可以索回狗的情感價值,盡管最終德州最高法院沒有支持這個判決。但事實上將寵物視為家庭成員的人越來越多。

本文旨在拋磚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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