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溫飽及小康》,作者:陳明遠,原題:《糧油肉蛋憑票證定量供應40年》
1953年中央政府頒布《關於糧食的計劃收購和計劃供應的命令》,實行糧油計劃供應,采取劃片、定點、憑證供應辦法;1954年3月,開始實行食油定量製度;1955年8月25日國務院下達《關於市鎮糧食定量供應暫行辦法》,1955年11月正式在全國使用糧票,同時印發油票;1957年7月開始印發肉票;等等。
1955年,居民口糧依據勞動力差別、年齡大小及不同地區的糧食消費習慣,確定9個等級的供應標準(每月糧食的數量,粗糧和細大米、麵粉的比例等)。
1957年7月開始印發肉票。1958年春節開始,國家對豬肉、牛肉、羊肉、鮮蛋、白糖、紅糖、糕點、粉絲等8種副食品實行憑票定量供應。肉票:漢民每月每人供應豬肉6兩,牛羊肉5兩;回民每月每人供應牛羊肉1斤4兩;糖票:紅糖、白糖各4兩;鮮蛋2個。另外五一勞動節供應鮮魚,端午節供應粽子,按照戶口本人數定額分配;供應日期在節日3天至7天以內,售完為止。不久到了全國災害饑荒時期,定量一再減少。
1959年,市場副食品供應全麵緊張,對大白菜、蘿卜、蔥、蒜、豆製品、副食調味品、蛋糕、糖塊也采取按城鎮人口分配,限量憑票證供應。
在全國城鎮配給供應糧油的票證製度,是我國計劃經濟時代的特殊產物,一直延續40年,到1993年才宣布正式廢除購貨本、副食本和每月分發的糧票、油票、肉票、蛋票等等。
摘自 http://history.cntv.cn/2012/12/03/ARTI13545078683552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