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來加拿大不久,雇了個朋友幫我開車到另一個城市(我駕照沒考下來)。路上我不停地提醒,別超速,還是得到了一個罰單$140,我付的,然後就把這事忘了。
幾年後,不知道怎麽找到了我的電話,時不時來個電話,我有點好奇?不是對我有意吧(我心粗,如果對我有意,必須直說,否則我領會不到)。有一個電話的內容我還記著,告訴我他兒子進入哈佛了,勸我也要把我兒子送進名校。終於,有一次他說出了欠我$140,我回答說,這事早忘了,別放在心上了。
他當時沒錢,可能是我先付,等他有錢了,再還給我,(人性的弱點,有了錢我,現在猜,也不想給,但心裏內疚!)有福碰上我這個馬大哈,把錢的事忘得一幹二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