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自己心眼小的,並不是真的那麽小心眼,這一點要自信。真正小心眼的,總是自己都正確,錯永遠在別人,永遠隻看見這個理的才算。你的態度已經與那種真正小心眼完全隔開的兩重境界了。
再說度量上的調整。先要看到你沒必要完全放棄自我。計較多雖然容易帶給他人壓力感,但一個家庭總是需要一個比較精明的角色,以避免過分寬容的效果,起著把關的作用。在這樣的前提下,如果意識到自己須要放棄“惡人”的立場,那就從度上去調整自己。比方說,一件事情的不滿,以前表達無限製,現在呢,給自己規定表達限度,把不滿表達十次或一年時間記掛放心上夠了嗎,如果做得到,再繼續把限度放小一點。也許表達不滿是慣性的,隻要有心訓練自己,通過時間的積累,是可以改變舊習慣,建立合理新習慣的。
至於單純靠藥物,我不知道這方麵信息,就不多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