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愈的標準:消除症狀而不是減輕症狀。使用“治愈“這個詞而不是“根治“是因為這個病會因年齡的增加反複

來源: 孤舟漁翁 2017-09-01 03:25:5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271 bytes)

發生,不可能因一次治療而終身不再複發。當這次治愈消除了症狀之後,過了一年半載此病還有可能複發。當然,複發後用一或兩周時間再次治愈也就可以了。如果采取措施提前預防“治未病“,也是完全可以讓此病不再複發的!

西醫把標準定那麽低,“西醫的治療目標是減輕症狀。。。“,簡直就是在開玩笑!也難怪,這麽多年來,除了在解剖學上有些進步,在疾病的治療方麵西醫都是這種以減輕症狀為目標的,即使目標都達到了,最多也就是減輕症狀緩解病情而已。這是不是在唬弄傻子呢?

哼!還在那裏“八荒六合惟我獨尊“呢!

“腰脫“犯了,從鬧水災那天開始的,一周時間,又被我給治愈了。隻能說是治愈,“腰脫“是傷,不可能根治!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