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清早測試了兩組數據
溫度 75, feel like 79, 濕度 96%, 無負重。
1. 走了 5 Miles, 速度 5.5 mph, Pace 10:55, 平均 Heart Rate 116.
2. 然後 跑了 3 Miles, 目的是 Match 走的 HR, 發現平均 Pace 9:03.
體會:
1. 走這個速度需要技巧,步頻不得低於 174;
2. 同時走對Core 的強度要求超過跑, 在相同HR的條件下; 就是說,想減肚肚的同學,要快走,足夠的快,拚命的快!快!快!快!比跑有效果哦
3. 顯然,在相同Pace下, 這個速度是走的耗能高;啥意思呢?如果你可以走到飛快,就走吧!鍛煉效果更好
4. 俺的Iphone記錄是 8.9 Miles, 估計是一個破 Copy! 小心您的哦, 不要被誤導。
好了,大家批改一下偶的作業, 等遊泳回來好好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