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政府有個政策:政府和需照顧老人簽合同,由政府承擔一起照料事項,老人過世後老人的資財由政府和繼承人一起灘算,政府照料的這些年的總支出和老人的自己的資財一起算,如果老人資財能cover政府的支出,多餘的才是給繼承人; 如果不能的話,老人的資財全部歸政府,不足的部分一筆勾銷,不用繼承人負擔。
我個人覺得這個方案蠻公平的。
其實我所見到的法國老人的情況,法國本國老人真沒見到abuse system的,我的理解是畢竟是他們的祖國,他們都為它做了自己的一份,該有的福利他們不放棄,不該得到的他們也不會去cheat,畢竟他們都還有後代要生活在這片土地上。我所見到的abuse的,不能不說,有點慚愧,我們的國人,在法國優越的製度下,盡可能的abuse, 其中包括了我自己的表弟。一個好的製度要靠大家的維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