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移民體檢時有要求,我確定小時候沒出過,也沒打過疫苗,但是沒有接種記錄。醫生還是說先查抗體,那個便宜,而且大多人都有。

結果確認體內有抗體,不需要補打疫苗了。

小朋友有接種記錄,不過國內對此的義務要求不同,學校的護士也說本州也是才改的,必須再打一針加強針。後來就打了。其實國內時因為隔壁班有發作兩個,老師也建議過補次加強針。當時覺得既然接種疫苗的沒攔住生病,寧願在相對安全得多的童年得一次,就沒打。來這兒強製要求補上了。

水痘要是成人生應該反而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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