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在我出國後,跑到我曾經工作過的醫院做腸鏡。
做完後,他覺得不對,怎麽這麽快。就問了醫生。醫生也事實求是的告訴他,割了3塊還不是6塊息肉。因為,達到了他們規定每次最多可以割的塊數,所以就退出來了,沒有再深入到回盲部看。
我爸爸氣的,和我打電話嘮嘮叨叨這件事,還問我知不知道這位操作醫生。一個病人辛辛苦苦做了腸道準備,卻沒有做完整個腸道檢查。我當然理解他的心情。而且,這也不符合操作規程。應該達到最遠端,了解了腸道的大致情況後再決定處理那些最應該處理的息肉。
我勸我爸爸,你對我嘮叨沒用,這也和我知不知道這個醫生無關。這種不愉快事件的解決方式,是去醫務處投訴,不解決,寫信到衛生局。否則受害者不會他一個。然後,自己想清楚要什麽,如賠償時間損失,還是今後腸鏡安排上的方便等等,提出來,討價還價。
可是爸爸說沒有重大傷亡,沒人會理,自己就退下陣來。
我們很多時候隻會訴苦,可是訴苦不解決問題。各行各業都一樣。比如航空公司誤點,你不能趕上換乘的航班,如果你寫投訴信,往往會得到比原來更多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