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早期乳腺癌的保乳手術比例是世界最高的,但最近發現一個現象,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保乳手術,而且這種選擇往往是病人主導,醫生妥協,而其中相當一部分人並不符合保乳要求也做了。
一個乳腺癌患者能不能做保乳手術是綜合原始指標決定的,包括腫瘤大小,腫瘤和乳房體積比例,腫瘤所在位置,淋巴腫大程度,淋巴影響程度,病灶數量,鈣化點分布,乳房體表症狀等等。很多外科醫生還有自己的額外標準。但很多患者往往隻以自己腫瘤大小為標準,迫使醫生采取術前化療加保乳手術,常常不斷轉換醫生直到自己滿意為止。
我的一個乳腺專科醫生朋友說,來自病人的壓力迫使他不得不改變自己的選擇,以前他把免疫組化也作為考慮標準之一,比如三陰或者her2陽性,往往會適當提高保乳要求,現在也隻能妥協,否則病人會轉走,也會認為他水平不高。很多本來不適合術前化療要直接全切的,也隻能先做化療縮小腫瘤而作局切保乳。而手術安全切緣往往無法保證。
我覺得乳腺癌的治療還是要嚴格規範化,病人不是醫生的顧客,“顧客是上帝”的概念不適用於此,能否保乳不是目的,病人的健康安全才是最大標準。同時,現在很多機構也以保乳手術比例作為招攬病人的手段,也是不恰當的,大部分病人並沒有醫學常識,往往會給誤導。雖然統計學上,目前保乳和全切複發比例並沒有太大差別,但隨著時間推移,可能保乳和全切複發數據會有大改變。美國目前的保乳手術比例已比日本多一半,我不認為這完全是由於技術先進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