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在法庭程序當中,丈夫本身是布列根醫院伊朗裔的心髒外科醫生,為他妻子主刀的是王姓華裔外科醫生同事

本帖於 2016-08-21 11:46:09 時間, 由普通用戶 dw8866 編輯

癌症是手術一星期後病理發現。夫婦起訴醫生和自己工作的醫院的理由是他們對微創肌瘤粉碎術一無所知,而外科醫生並沒有向他們說明風險。本身作為外科醫生,丈夫說他原來如何拚寫這個手術名字都不知道,並且妻子自己要求是傳統開腹手術。王姓外科醫生反駁有不止一次詳細講解風險和手術程序,夫婦都是醫生,也是自己同事,也完全了解過程和風險。而布列根醫院指責丈夫醫生事後不斷給多個同事發汙辱性,威脅性短信,罵醫院醫生是犯罪分子,貪汙犯,騙子。。。以報複妻子本身的不幸。

有法律風險評估,他們的司法贏的可能非常小,後來夫婦開始收集資料,發起網絡請願,要罷免布列根醫院管理層,也收集資料在波士頓和賓夕法尼亞報紙發起宣傳,我覺得這當中有憤怒,有不幸,有金錢,有報複,我們隻能看看,不僅僅是醫學問題了,FDA目前沒有任何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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