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說說如果醫生是某個醫院或者集團的雇員。
雇主/單位根據自己雇員的數量等具體情況,在醫保市場中貨比三家,與醫保公司討價劃價,最後達成一個協議,每年或每月向醫保公司支付多少,購買什麽樣的醫保計劃,雇員每月都需要自付多少等等。
我不知道其他單位是什麽情況,但我所工作過的幾家單位,上至單位的頭頭腦腦,下至秘書/技術員(我不知道清潔工是否算全職而享受醫保福利),大家可選擇的package都是一樣的。至於不同職位,是否有不同數量的補助,我就不清楚了。
一般來說,雇主是付醫保金額的大頭。Kaiser的調查結果是:一般雇員支付保金的20-30%,而雇主付70-80%
2. 如果醫生是self-employed。
那麽TA就需要自己到市場中去買醫保。
也就是說這時候他們需要支付醫保的100%。
如果他們有一定數量的雇員,他們可能還需要為這些雇員支付70-80%的醫療保險金額。
還是上麵提到的Kaiser的調查結果,2014年雇主讚助的家庭醫療保險金額年平均大概是$16,834。
3. 我不了解Gbdjw童鞋提到的具體情況。
但是如果這位牙醫還沒有做到十幾二十年,他們買的診所有可能還在付morgage?因為開業初期就拿出一大筆現金買斷診所,不一定對其business有利。
雖然不買醫保實際上是一件非常不理智的事情,但俺們年輕時,誰沒有仗著自己年輕健康做過這樣的傻事呢?
當初年念書時,俺們學校不提供醫保,但強製學生注冊時必須提供醫保證明,就曾經找人出具過假證明,嗬嗬,好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