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幾年前一個朋友曾經想在我們醫院做代孕,所以我去找過我們這裏的不孕中心的主任谘詢過,稍微了解一點點情況:
1. 對於取自身卵,做人工授精,母親的最高年齡是45歲;
2. 對於取她人卵,用自己肚皮,母親的最高年齡是50歲;
3. 在美國為了避免法律糾紛,如果代孕,不能用同一個人的卵子和肚皮。對於既借卵,又借肚皮的,對於媽媽本人的年齡沒有太多硬性規定,但是一般父母雙方的年齡總和不能超過110歲,這樣避免小孩還沒有成年,就沒有人撫養了。
以上都是我們自己醫院的規定,但是業內的規定大同小異。主要是考慮
1. 母親自己的健康;
2. 胎兒的健康;
3. 以及小孩子出生後的健康成長。
高齡產婦的風險,不論對胎兒還是對自身,確實要比年輕人要大一些,但也不是一定不可以。這需要與婦產科醫生,以及家人,仔細斟酌商量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