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的確是學生化的,用他自己的話是畢業於南七技校.轉一篇我們健康壇一醫生的深思考:

Goodhelper是在健康壇被封的.

魏則西事件的深思考

  作者:Goodhelper

  魏則西同學不幸患的是晚期惡性腫瘤,對於這種情況目前沒有任何有效的醫
療辦法。月有陰晴圓缺,人有生死禍福。事件的中心是:為什麽讓魏同學的家人
為了一個沒有證明有效的醫療辦法花費20萬元?誰之罪?

  昨日讀到李洪奇律師的一篇高文《魏則西之死!法,真的不太靠譜了》,說
的不無道理。是啊,細分析一下,百度拿別人的錢為別人做廣告何罪之有!百度
不可能雇用一群各行各業的專家多五花八門的廣告內容逐個審閱。武警二醫並沒
有違法行醫,何罪之有!它所用的腫瘤免疫療法也並非空穴來風,至於有沒有效,
也不能按某個病例的結果來判定。魏則西同學求生願望強烈,即使有病亂求醫,
又何罪之有!

  罪在誰身上呢?還是讓我們從頭說起。

  花錢治病和花錢買東西的不同是,病人為了“無價之寶”的身體,花多少錢
都想治病,但是病人不知道花了錢會買到什麽----買到健康還是買到痛苦還是買
到死亡。自古以來這就是一個很糾結的生意難題。這個難題人類千百年來是沒有
解的。傳統的醫學到底能不能治病,人們無法知道。不過從不同文化的人群的平
均壽命千百年來都是三,四十歲這一事實來看,傳統醫學大概都隻是一個對病人
的心理安慰而已。

  幾百年前興起了科學,隨後就產生了現代醫學。那麽現代醫學到底能不能治
病呢?許多人會給你講解一通他學過的分子電子生化結構受體靶向逆流倍增膜核
DNA反饋調節神經元阻斷免疫耐受無序分裂竇房傳遞浸潤生長抗體傳遞三維照射
甚至強直後加強,等等等等,讓你聽了昏頭轉向的高深理論,來說明現代醫學中
的某個療法或某種藥物能治你的病。這時,你需要知道,你眼前這個看似學問很
高的專家要麽是個隻知皮毛不得真諦的半瓶子,要麽是個有意的騙子在忽悠你。
為什麽這樣說呢?

  因為理論是學者們“編造”出來用於他們之間相互交流的。對於你這樣一個
外行的病人,所有科學的理論都是non-sense (廢話)。你隻想知道某個療法某個
藥物能不能治你的病?這又回到了千百年來的難題!

  現代醫學的真正了不起的突破,是人們發明並接受了“對照研究”作為一切
療法和藥物的終極評估辦法。病人喝了你的偏方,不腹瀉啦。可是,他不喝你的
偏方可能也不腹瀉了,你見過誰腹瀉一輩子的?那你的偏方到底能不能治腹瀉呢?
天知道。

  現代醫學的對照研究解決這個難題的辦法是:找一群腹瀉病人,讓他們喝水。
再找另外一群腹瀉病人,讓他們喝你的偏方。看看哪一組的病人腹瀉好的快,誰
管你的偏方是何等聖賢理論!

  是的,就是這樣一個看似那麽簡單的方法支撐了我們今天全部的現代醫學。
大家所知道的所有(所有的!)所謂的“西醫”中的療法和藥物都是通過對照研
究被確定的。有人會問,像手術治療闌尾炎難道也是通過對照研究驗證有效的?
答案是:是的。手術都是有風險的。一萬個病人進行闌尾切除可能會有兩個死於
手術以外(無論醫生多麽細心),還有兩個即使切除了闌尾仍然死於闌尾炎導致
的感染。可是如果不手術,就會有幾十個病人死亡。這樣對照後,我們才把手術
定為治療闌尾炎的標準推薦療法。筆者接觸許多在美國做出色醫生的華人,“堅
定不移”地守持這個原則也是必要的。醫生們學了技術行醫救人,但是一個通常
不曾想過一個問題是:醫生用學到的某個療法為病人治病,如果病人對治療的結
果不滿意而控告醫生,醫生拿什麽去為自己辯護呢?他不能辯解說他用同樣的辦
法治好過其他病人,他也不能辯解說他的老師是這樣教你的!醫生唯一能被法庭
接受的辯解是:某年某月某科學家或醫生做過對照研究,結果顯示所用的療法對
這個病人的病症的療效高於其它療法。清晰這一點是很重要的,這是醫生唯一的
脫身之術。不管他認為他的療法多好,也不管他的療法是何等聖賢理論,如果從
來沒有人對這個療法進行過對照研究確定療效,或者他偏離了經過對照研究確定
的有效療法的話,醫生就在劫難逃----官司輸定了。

  有的同行們在美國從事針灸療法或其他的“非主流”療法。這些療法被稱為
“非主流”是因為它們未經對照研究證明有效,這和它們的理論並無關係。美國
的法律實行“無罪推定”,隻要無害,就可以去幹。類似的還有算卦看手相等等。
但是,如果療法對病人帶來的傷害,可能就麵臨很難辯解的困境。

  現在回到魏則西同學的事情上來。武警二院用了一個沒有經過對照研究驗證
的免疫療法為魏同學治病失敗。有罪嗎?甚至退一步說: 缺德嗎?如果發生在美
國,不事先告訴病人他們的免疫療法仍是實驗階段效果不一定,那麽武警二院是
會負法律責任的。但是在中國這個問題就難回答。因為這涉及一個治國之本的大
話題。請不要指責我小題大做,且聽我慢慢辯解:

  治國之本,我的理解是指一個國家製定法律的道德倫理和思想依據。刑法的
依據通常是反映統治者的意誌,任何違反統治者意誌的行為被定為違法。而包括
醫療糾紛在內的民法的依據一般是由民族的傳統文化價值觀決定的。如果一個國
家以伊斯蘭教義為法律基礎,我們說這個國家的治國之本是伊斯蘭教。如果一個
國家以他們過去的民族習慣為法律的基礎,我們說這個國家的治國之本是民族文
化。如果一個國家以基督教的教義為治國之本,我們說這個國家的治國之本是基
督教教義。

  一個現代國家的治國之本應該是科學和效率。以美國為例,它在判定醫療糾
紛案例時,是看醫生所用的療法是不是符合行業內推薦的標準療法,以及病人的
損害是不是由這個療法直接引起。所謂“行業內推薦的標準療法”就是指經過對
照研究證明有效的療法。這就是美國醫療糾紛判案的“治國之本”。在美國涉及
過醫療糾紛官司的人知道,律師們不是醫生也不是科學家,甚至有可能不相信科
學。他們根本無興趣你的理論基礎。他們專注的就是:你的療法是不是經過對照
研究確定有效後又經過行業內推薦的“標準療法”?如果你辯解說:“我的療法
在聖經裏提到過”,或者說:“我的療法在我們國家祖祖輩輩都這樣用”,或者
說:“我的療法是我們千百年來有效的傳統醫學”,都不會被法庭認可。

  和接受任何科學一樣,接受“對照研究為評判所有醫療效果的唯一標準”也
不是一帆風順的。人們總是懷念他們根植的文化價值觀念。有人會認為醫生這樣
做太“西醫”太“極端”,但是,如果偏離這個原則,一個現代醫生與一千年前
的郎中就沒有任何區別了。幾年的醫學院教育就是讓醫生們學會並且記住這無數
的經過對照驗證過的療法,去治病救人。中國沒有經曆漫長的現代醫學起源階段,
而是把現成的療法和藥物直接作為教課書。因此中國醫學院培養的醫生或許並不
意識到這些療法的驗證過程,誤以為它們像傳統醫學那樣是靠了聰明人的智慧
“想出來的”。

  人們在實踐中都會發現一些現象,可能會對於某種疾病的治療有價值。人們
就去研究它的機理,去實驗。但是,經曆了許許多多的挫折-成功-重複後,終歸
要把最終的結晶用於病人群體進行對照對比才能定論這個結晶是真寶石還是假寶
石。

  現在再回到魏則西同學的事情上來。誰之罪呢?答案是:沒人有罪,隻是中
國的治國之本有別於美國,中國的法律有別於美國,中國人的傳統觀念有別於美
國。

  中國判定醫療是不是有失誤,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這是需要改進的。但是
改進會麵臨許多的困難,比如如果中國的法律也接受“行業內推薦的,經過對照
驗證過的療法和藥物”話,中醫怎麽辦?中國現行的中醫中藥幾乎都沒有通過對
照驗證證明有效。能把中藥踢出國家的主流醫療嗎?這是一個沉重的問題。

  大家可以設想一下下麵兩則廣告出現在百度網頁:

  1. 某某科研機構曾對該療法進行對照研究,結果表明它對該病的治愈率高
於其它現有療法30%。

  2. 該療法是千年祖傳秘方,絕對有效。它曾被哈佛牛津斯坦福的著名科學
家認可證明。

  何去何從似乎是很明白的。第一個廣告如果出了問題,我們可以讓被告拿出
所謂某某科研機構對照研究的原始資料,請專家們進行審閱,看是不是屬實。然
後定罪。

  第二個廣告如果出了問題,受害者就隻能做魏則西同學,無處伸冤了。

  我們還可以說:魏則西同學是幸運的,他沒有白白地死。他的死給那麽多的
人帶來那麽多的思考和憤怒。陳曉旭的死卻沒有這麽轟轟烈烈。為什麽呢?因為
陳曉旭是吃中藥死的!

  在中國,現代醫學不享受中醫“治死人沒事兒”的豁免權。而中醫每時每刻
都在讓多少人花錢不治病,甚至致病,有誰知?有誰怒?

(XYS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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