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該報答父親的養育之恩, 該是無條件, 因得不到父親的財產, 懷恨在心, 連父親生癌都不去關心, 反咬一口說父親薄情, 什麽邏輯?
這裏很多人, 天經地義地認為, 如果父親把他屬於他自己財產給和目前子女沒有血緣的後妻, 就是薄情, 這是什麽邏輯?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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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回複你了,見樓上
-gleem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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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2016 postreply
22: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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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同意您的觀點, 父親做法有點粗。老人是擔心身後出現遺產糾紛, 想避免但方法不妥。但還是想
-wilson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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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2016 postreply
23: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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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慢慢抱著你的不平,我不覺得有何不平可抱
-gleem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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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2016 postreply
23: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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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老是拿點財產說事。人和人的關係,不隻是財產。
-越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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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2016 postreply
08:5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