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醫生回應李冰冰求醫失敗經曆 需了解係統(圖)
作為來自中國的澳洲全科醫生,我說說我的一點看法:李小姐對澳洲的醫療糸統不了解,發燒喉嚨痛這樣的小病應該找全科醫生,不能去急診,如果英語不是很好的話最好找華人醫生。澳洲的全科醫生是經過嚴格培訓出來的,還有多年臨床經驗,不等於中國的赤腳醫生。
發燒這樣的小病去看急診等2個半小時算是快的,很多時候要等4一5個小時。
澳洲的急診是看急症的,而且按照不同的病情分為:
【第一類】必須10分鍾內得到醫生的搶救如過敏性休克、嚴重哮喘、重大車禍或者創傷;
【第二類】必須30分鍾內受到醫生的診治如心絞痛;發高燒喉嚨痛屬於第五類,皮膚外傷,哪怕是鮮血淋漓也是第五類,等上3一5個小時很正常。
而且看病的多數是在受培訓的年輕醫生叫Intern, 和RMO. 年資高一點的相當於回內的主治醫師叫Registrar, 一般治療較危重的病人如前麵提到一類二類病人的醫生相當於國內的主任副主任級這裏叫Staff Specialist,隻管鑒督全麵的工作。象征發燒喉嚨疼這樣的小病去看急診,醫生八九不離十會叫你回家吃Panado ( 撲熱息痛)多喝水,然後給封信叫你去看你的家庭醫生即全科醫生。有人因為英語不好隻是聽前麵一半而忽略了後麵的一半是會出問題的。
作為全科醫生,我如果接到這樣的病人,我會對病人進行全麵的檢查和評估看看是病毒感染還是細菌感染,如果我考慮是細菌感染了,那我就會給囗服抗生素, 並交代病人如果發燒三天內不退必須回來看我;如果我考慮是病毒感染,會叫病人回家這退燒藥,但是必須24小時到48小時之內回來複診。這件事女主人並沒有說清楚她為什麽發燒14天才去急診,之前是否看過急診醫生和醫生如何交代都沒有說清楚. 連續14天高燒沒有去找醫生複診這本身也說明女主人和她的團隊也缺乏一些醫學知識。如此發燒沒有得到及時治療有可引起敗血症並發休克。 如果一個成年人發燒39℃以上超過48小時而且還要扁桃腺發炎的體征,一般我會給抗生素治療,就算是有EB病毒感染的可能我也會給抗生素。如果嚴重的我還會給點強的鬆或者地塞米鬆等激素類幫助消炎。在澳洲一般不需要吊針補液,除非病人不能吃不能喝有嚴重脫水的體征,或者是考慮病情嚴重有感染性休克的可能。
另一點想給國內胞忠告是在出國留學或者旅遊前先了解這個國家的醫療係統。不是所有國家都象中國,什麽都找大醫院。還有,在澳洲看病沒有特權,明星總理也得排隊。
文章來源:悉尼畫報
責任編輯:Sabr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