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應由薛成大俠來回答更合適。原則上,異物都要取出來。。。

本帖於 2015-11-29 23:25:20 時間, 由普通用戶 禦用文人 編輯

但是有很多戰傷,子彈彈片留在身體裏甚至可能會保留在身體裏終生。而有些異物,例如鈦合金鋼的人工膝關節,髖關節,由於他們具有功能的需求,可以保留十幾年。而心血管的支架也會長期保留。。。其保留期需要根據其刺激機體的反應是否有害來決定。。。

非功能性異物,例如骨科的鋼板和鋼釘,由於是異物,他們會刺激機體的排斥反應,周圍長滿了纖維素,包裹著這些異物。另外根據“用盡廢退”的原理,這些鋼板鋼釘還有承受力學的作用,反而會削弱骨骼本身的承受力, 所以還是以取出來為好。一般半年就可以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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