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一種嚴重致癌的醫藥竟然吃了十年,不可思議啊。這個期間沒有發現其它的不正常現象嗎 ?

根據Wikipedia,這個藥品被美國國家醫學院列為致癌藥物,致癌效果如同核輻射。所以我個人的理解是不可長期服用,否則就是一顆定時炸彈,隨時爆炸。

第二,這個藥物是作用於免疫係統,更不能長期服用。我的初步判斷,你的醫生有問題了,不專業,沒有經驗,二百五,故意殺人。怎麽說都不過分啊。我覺得你自己也應該吸取教訓了,趕緊有針對性地惡補相關醫學知識,必要時開始法律訴訟。我不是醫生,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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