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恐怖分子也需要人生安全。911的襲擊犯就是在德國定居的良民之一。
德國這點確實好,也可能是因為有過血的教訓了吧,絕對不允許國家權力濫用。比如中國國家領導人到訪歐洲,如果去法國,那法國秘密警察會提前幾周把那些危險分子都抓起來,軟禁起來,隻是因為他們有前科,哪怕當前沒有犯任何事情也一樣抓,也不算拘留也不算關監獄,反正就是不能出去,要等中國領導人訪問法國結束才能放出來,這種行為完全沒有人權可言。即便中國,也不見得如此,可能中國會派秘密警察盯梢這些敏感人物,但不見得會抓起來。如果訪問德國,那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情。
德國就算知道某人有前科,隻要此人不犯事,就不能把他抓起來。以前有個很有名的案例,土耳其反政府武裝的領導人在德國受審,受審期間,由於還沒有判決,尚不是罪犯,但根據法律限製其活動範圍,不能離開自己家裏。其實這個案子,毫無爭議他會被無罪釋放的。但是隻要沒判,他就不能離開。在宣判前一天,他坐電梯下到自家公寓樓的地下室,躲在朋友的汽車裏,被朋友接走了。德國警察就在樓外守著,就是不能上去搜查他的住宅,也不能搜查進出的車輛,明知他逃跑了,隻因為沒有目擊他是做哪一輛車逃走的,隻能眼睜睜的讓他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