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對的。我總是想嚐試一下紅酒,但總不記得喝

來源: Lilac2003 2015-11-12 11:55:2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69 bytes)

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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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曾將酒列為致癌物。不知胡說胡改沒? -大江川- 給 大江川 發送悄悄話 大江川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2/2015 postreply 12:57:07

沒改,喝多了還是有害。 -吃與活- 給 吃與活 發送悄悄話 吃與活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2/2015 postreply 13:30:20

還是要將乙醇與其它物質相區別。因為,人類或醫學所用最早期的溶媒就是水與酒精,如果不加區分,水也是致癌物。 -大江川- 給 大江川 發送悄悄話 大江川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2/2015 postreply 14: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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