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案例給起訴美國治療癌症的醫生們一個很好的機會。
如果此案成立,那麽所有給癌症病人進行的放療和化療的醫生都應該是有罪的,因為他們/她們知道這些治療會導致病人死亡。
所有跟帖:
• 我也有此疑問,為什麽標準不一樣呢? -羽衣甘藍- ♂ (0 bytes) () 10/31/2015 postreply 22:18:20
• 不一樣的,她的問題是: 該問的病史不問就給control drug了,而且還沒有記錄,還偽造記錄。如果按規矩好好做事就沒這事了。 -夢中夕陽- ♀ (0 bytes) () 10/31/2015 postreply 22:24:38
• 可能是抓典型,表明此類惡行已經極其普遍。屬於嚴打。 -大江川- ♂ (0 bytes) () 10/31/2015 postreply 22:26:04
• 不用如果了, 已經判了 -夢中夕陽- ♀ (0 bytes) () 10/31/2015 postreply 22:25:10
• 煙草公司沒罪,吸煙製造二手煙害人害己的沒罪,治病救人的倒是有罪了 -吃與活- ♂ (178 bytes) () 10/31/2015 postreply 22:34:07
• 善用特權。常常安慰,總是幫助,偶爾治愈。不當殺手。 -大江川- ♂ (0 bytes) () 10/31/2015 postreply 22:36:21
• 你怎麽搞得呀, 她是ethically 沒有do good , 是道德錯誤導致犯法,你知道什麽是“法”嗎?不遵守就是罪 -夢中夕陽- ♀ (0 bytes) () 10/31/2015 postreply 22:48:40
• 她?我沒說她。 -吃與活- ♂ (0 bytes) () 10/31/2015 postreply 23:06:55
• 那你說誰治病救人有罪了呀 -夢中夕陽- ♀ (0 bytes) () 10/31/2015 postreply 23: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