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手中握有1筆基金,當然可以用於此種研究,應依規申辦廣告。或招收誌願者。論壇宜避廣告。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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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反對這種對健康有益的研究項目利用各種可能的渠道。研究者手中掌握很多經費?實際往往不是這樣。
-吃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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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2015 postreply
1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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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在商可言商。討論者應盡避利誘。不然,討論得直,會更加艱難。何況還有故意扭曲誤導者存在。
-大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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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2015 postreply
12: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