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和針灸師在美國的現狀ZT

來源: Tianyazi 2015-08-23 00:31:2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5751 bytes)

這篇文章是趙嵐在美國的生活觀察,主要結論是,“在美國,中醫不是醫生;中藥不算藥物”。以下是全文:

 

最近網上對中醫的爭論很熱。讀到一些有關在美國的中醫情況的不實帖子。比如有人竟胡說什麽:“對中醫人才的需求,使得大批中醫院校在美國應運而生。到目前為止,據粗略統計,美國中醫院校已達80所以上,這還不包括正規大學設有針灸等相關課程的學校”,“據權威統計,最近8年來,美國民眾尋求替代醫學(注:中醫在當地的稱呼)治療的人數遠遠超過西醫。美國當地很多脊椎醫師、口腔科醫師、內科醫師紛紛改學中醫”,等等。造謠已經到了無恥的程度,實在感到有必要專門寫一文澄清事實。但是,本人非在美搞醫,歡迎對不足和不實之處予以補充指正。

 

(1) 美國沒有“中醫師執照”。“中醫師”在美國不算是(執照)醫生,其實根本就沒有這一正式稱謂,不管是哪個州。但是,美國有“中醫針灸師執照”和“中藥師執照”。據“美國針灸和東方醫學資格委員會(NCCAOM)”的統計,現在全美有41個州允許執照針灸師開業(2004年的數據)。

 

(2) 美國執照針灸師的組成主要有四大部分:經過300學時訓練的美國西醫,修讀三年製美國針灸學校的畢業生,來自中國的中醫院校畢業生,還有一些經過中醫訓練的中國西醫醫生。美國許多執照都與州有關,由州立法製定。比如,對“中醫針灸師執照”紐約州規定,凡是申請執照的針灸師必須通過NCCAOM的專門考試。已獲得執照的針灸師每四年要修滿一定量的有關針灸和東方醫學的課程,執照才能保持有效。“美國針灸學校”,可能附屬在某個醫科大學內,它本身不是中國國內意義上的“醫學院”。它隻培養針灸師(授碩士),不培養“中醫師”。

 

(3) 美國一些大學醫學部在替代醫學(Alternative Medicine,或稱為“補充醫學”,(Complimentary Medicine))設有中國傳統醫學課程。但是,這也不是為培養我們認為的那種‘中醫’的。其實,美國大學什麽樣的選修課都有,像‘馬克思主義’,‘品酒’,……當然,對於想/正在學針灸等專業的學生,這應該算很重要的課程。

 

美國醫學學會曾聲明說,“缺乏證據證明大多數替代醫學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醫生應該了解病人是否在使用替代醫學或者非常規醫學的手段治療疾病。病人必須被告知如果中斷正在進行的常規治療可能會有的危險”。

 

(4) 美國銷售的所有中藥中成藥都不是FDA(美國食品和醫藥管理局)批準的藥物,因此,不算‘藥’。一般是以食品補充劑名義進口。因此,開中藥的“中醫師”(比如針灸師)不需要專業執照的認可,誰都可以開藥方。這就像你給別人寫一張食譜,某種菜的配料一樣。中藥是否可申請FDA批準?理論上說當然可以,但是對幾乎所有中藥實際是不可能的:FDA批準藥品要求極嚴格,耗時。但是,大多數中藥都是說不清成分,說不清療效,說不清副作用。想通過,沒門!

 

在美國銷售的中藥標簽沒有一個上麵有英文翻譯。原因或可能是:如果照中文翻譯,能治什麽什麽病,這就犯了美國FDA的大忌。你沒有經過批準,怎麽說能治病?等著吃官司吧!另外,沒有英文說明,老美就是有心,敢吃嗎?其實,我猜想,FDA是知道內情的。隻不過一些東方人吃了一輩子,又可能足不出‘唐人街’,英語和經濟可能有困難,不讓他/她吃,怎麽辦?一些東方人迷信‘補肝’,‘補腎’,可能和西方人相信維他命一樣吧。因此,掙一眼閉一眼。

 

(5) 美國為什麽沒有“中醫”執照現在很容易理解了:沒有可稱為‘藥’的中藥呀。醫生不能沒有藥開吧,隻能開“食品療方”?同時中醫的治療方法也沒有經過FDA批準。更不要說如何考你的中醫知識:考“陰陽五行”?考“聞問望切”?大學沒有“中醫”學位(針灸隻是中醫的一個分科),沒有“中醫院”可供“中醫”實習。醫院實習是‘未來大夫’必須經過的重要階段呀。

 

(6) 由上不難理解,美國醫療保險是不會支付“看中醫”和買“中藥”費用的。因為,這不是醫生,不是藥。至於針灸,雖然有執照,合法開業。但是許多保險公司仍不支付。比如,美國覆蓋麵最大的聯邦為老年人,殘疾人開設的保險,medicare part A & B 及為窮人(包括子女)的 medicaid 都不支付。

 

(7) 當我貼出有關美國中藥的不算‘藥’事實,有人竟誤解為:在美國,中藥有個“寬鬆環境”,更適合中醫藥的發展!他們不懂,算‘藥’和‘不算藥’的區別:

 

藥是經過了FDA的檢查和同意,具有某種療效,因而可以在標簽中標示(所用文字都要FDA批準),在藥品專銷(店)櫃台出售的藥物。醫生也能在處方中開給病人,醫療保險有可能支付。另外,它的成分,品質也在FDA的監督之下,即,不能有假藥出售。但是,不算‘藥’,而算‘食品補充物’,FDA/市場隻須注意它是否符合衛生檢疫標準(包括不含有害物)。至於它的成分誰會去管:難道FDA要去檢查,比如,某種蛋糕的成份含量是否變了?另外,不算‘藥’,它的標簽上就不能含暗示‘可以治療XX病’含義的文字。執照醫生不會在處方中看出,保險公司一定不支付。所以,中藥在美國隻能躲在唐人街的小中藥店或東方店的一方小櫃台裏,進不了像CVS,Walgreens, WalMart等美國人買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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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即不能誇大, 也不能說沒用。 -tantema- 給 tantema 發送悄悄話 tantema 的博客首頁 (29 bytes) () 08/23/2015 postreply 09: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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