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這件事本身,我們尊重他們家人的意見,這是出於禮貌,談不上違法。因為照片是在公共網絡資源,不受法律或者privacy 權利的保護。比如說,視頻中幾乎所有人的照片,都是選自網絡,每個人也都沒有經過任何人的許可,是不是一樣的道理?如果把原來有保護的照片公布出來,那是另外一碼事了。嚴格來說,我們搞活動也沒有經過任何人同意,我們應該不應該引用任何小軍的文章或者拿她做活動的主題?這個事情並沒有什麽對錯,隻是每個人喜歡不喜歡。
不過,我尊重老狼的意見,他是活動的負責人,有權利做這個決定。在論壇做點事很不容易,每個人也應該理解他,支持他,不管是否跟他觀點一致。
再謝老狼,我要出去幾天。如果走之前來得及,我給你一篇文章參加活動,如果來不及隻能說一句抱歉。
問好所有朋友,恕我不再跟帖回帖了。在這個論壇學習成長,也交到一些朋友,所以我很感謝。但是我已經決定離開了。
祝福這這裏每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