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現在有iphone的指示,可以不聽老公的指揮了.
我喜歡吃炸薯條.旅遊時就在highway的休息站買來吃,很耐餓.一般都是我開車,老公看地圖.
所有跟帖:
•
我也喜歡薯條。是GPS這個偉大的發明拯救了我
-吃與活-
♂
(241 bytes)
()
03/09/2015 postreply
18:3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