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你說的情況是這樣的,病人神誌清醒,沒有大的生理痛苦,但因為失去自理能力,要求親人幫助“了斷”。這種情況,病人實際上需要的是安慰和鼓勵,以及家人力所能及的照顧。再說協助自殺也是違法的。
另一情形,病人在清醒時寫下指示,同意或不同意在某種情況下的某種治療,以後發病失去決策能力的時候應以尊重病人的指示為主。如果沒有留下指示,就隻能醫生和家人討論決策了,如何給病人延長生命和減少痛苦之間權衡。這種情況更不可能給他隨意“了斷”了。
至於是送出去還是在家照護,我會力所能及把人留在家,但我知道說比做容易,不會去judge別人。
因為你說的情況包含很多不同可能
所有跟帖:
• 沒那麽複雜 -Diana-Sun- ♀ (364 bytes) () 12/12/2014 postreply 21:23:22
• 原來你說的”自我了斷“是送養老院的意思啊。我說過了,會盡量照顧,送養老院是無奈的選擇。 -viewfinder- ♀ (244 bytes) () 12/13/2014 postreply 06:52:28
• 你50步,我100步。我還比不上你 -Diana-Sun- ♀ (582 bytes) () 12/13/2014 postreply 09:16:14
• 我真覺得讓救生艇比較容易,長期照顧癡呆病患更加任重道遠。隻能說盡力,沒法保證。 -viewfinder- ♀ (0 bytes) () 12/13/2014 postreply 09:25:15
• 還是那句話,是就是是,非就是非。不要因為有難度,是非就可以顛倒 -Diana-Sun- ♀ (0 bytes) () 12/13/2014 postreply 09:3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