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你說的情況包含很多不同可能

假定你說的情況是這樣的,病人神誌清醒,沒有大的生理痛苦,但因為失去自理能力,要求親人幫助“了斷”。這種情況,病人實際上需要的是安慰和鼓勵,以及家人力所能及的照顧。再說協助自殺也是違法的。

另一情形,病人在清醒時寫下指示,同意或不同意在某種情況下的某種治療,以後發病失去決策能力的時候應以尊重病人的指示為主。如果沒有留下指示,就隻能醫生和家人討論決策了,如何給病人延長生命和減少痛苦之間權衡。這種情況更不可能給他隨意“了斷”了。

至於是送出去還是在家照護,我會力所能及把人留在家,但我知道說比做容易,不會去judge別人。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