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1可控,2減痛苦,3合人道。
即然沒癡呆的人類,聰明人類在大把服用此類藥,用以減痛(其實很多人並不需要),也合法合理地用之,而毒品泛濫還在繼續,浪費公共資源天量,難道,搞定此類癡呆者就沒辦法?
以我看,甚至可以放開大麻或鴉片給此類病人,隻要可控行為,又使他們安靜滿意,就OK了,致於副反應,或成癮,成就成麽?不癡呆的人類們壞毛病還少麽,對社會造成的負擔與危害還少麽?
我看兩次大規模殺人的世界大戰,與多次重大殺人的公眾事件慘禍,沒有1次是老年癡呆者所發動,所造成的。
做人要癡呆些。
全世界人們應當善待癡呆者!善待自己爹娘,必須為此類事情付出代價,因為,癡呆者,多是貢獻者。
我建議美國國會立法設立癡呆法,中國人設立癡呆委員會,用雞地屁的5個百分比專項立法搞癡呆。
就是個行為控製問題,也是個較為純正的醫學主題,並不難處理啊。1精神神經藥物,2抗憂鬱藥物,3麻醉藥物,4肌鬆藥物,5對症治療,
所有跟帖:
• 倒也是。如果有藥把癡呆病人變得快樂溫順,何樂不為。 -viewfinder- ♀ (0 bytes) () 12/12/2014 postreply 18:09:21
• 說說容易,這樣做會涉及到medical ethics, 不能做得太過分。 -betadine- ♀ (0 bytes) () 12/12/2014 postreply 18:4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