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個指南都有其適用性和局限性。
在運用過程中,會發現各種各樣的漏洞或不足,這時候就需要有更新的研究(在原有基礎上),在試圖彌補這些不足。
但是創新的結果是無法百分之百預測的,所以美國對於臨床研究有非常苛刻的規定,其目的是保護病人,最小程度地受到這些“創新”帶來的可能的副作用。
現在,醫學已經不是過去的“西部牛仔”的年代了,不是隨便哪個醫生想創新就可以隨便在病人身上試,其目的是保護病人的安全。
至於手術過程中碰到突發形況,醫生隨機應變,那是另外一個話題,和指南或創新沒有太多直接的關係。
完全同意這句。實際上創新與指南毫不矛盾。
所有跟帖:
• 還要注意到,製定者所持的政治學思考,經濟學思考,醫學思考。而權威發布就是權威發布,政府背書,後麵有集團利益。 -大江川- ♂ (0 bytes) () 11/14/2014 postreply 14:03:19
• 美國醫學指南與政府木有毛幹係,倒是中國的政客左右醫學實踐,搞出豬蹄廳長力挺打通任督二脈的笑話。 -惡俗老狼- ♂ (0 bytes) () 11/14/2014 postreply 14:13:10
• 中醫在中國是合法的醫療係統,不知這有什麽好笑的?吃豬蹄總比一年醫源性死亡40萬人要好得多對不對? -醫者意也- ♂ (93 bytes) () 11/14/2014 postreply 14:34:02
• 1切專業條例,都有法律效應,1切專業行為,都有法律限定,再由政府背書,包括開汽車,或給病人針灸與吸氧。 -大江川- ♂ (0 bytes) () 11/14/2014 postreply 14:50:15
• 所以醫學指南和政府的關係大得不能再大了。“醫學政治經濟學”名符其實。 -醫者意也- ♂ (0 bytes) () 11/14/2014 postreply 14:5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