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現象,采兩種形態存在:A物質屬性。B超物質屬性。前者可循可證。後者無可循難證無可證。所謂循

證,不過是解答觀測之1法,不過是表達了醫學本質之半。
如果將循證醫學當成醫學之全部,則是醫學家醫師的繆思,是會害死病人害自己的。
因為,如此循證,醫學還是在黑暗中摸索,永遠走不出黑暗。
因為,人類生命現象,是形與神俱。
形,大致有證可循。
神,不可能精確稱重,也不可能訴諸於量化。
最困惑的是:人類生命的玩美態在於形神互動,難以分割。
其實,醫學還有另外之真,不止循證。
我不是拉著比非要跟你討論哈。
我當不成蘇格拉底,也不會去冒犯權威與激怒最高權威。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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