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次說過,我來此與諸君相會,純屬是吃飽了撐滴,哈哈。但是,多屬我原創,產權在我,更是我隨意之作,也是供批判用的,還是

我話語權的實現,我會認領我的文字——如此而已。謝謝樓主所評,借此再強調1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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